美商VeMMA居家網路事業-VeMMA在家工作系統由vemmaStar團隊合力協助

VemmaSTAR成功方程式-S.O.P運作流程圖

02.jpg 

VemmaSTAR成功方程式-S.O.P運作流程圖

只要遵循"VemmaSTAR成功方程式"的四個簡單步驟

利用這些步驟培訓您的夥伴

並告訴他們如何跟著您做同樣的事情就可以

成功最快的方法就是"學習成功者的思想&行為"。


什麼是VB?

 VB:VemmaBuilder在家網路創業系統

A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vemmaVEMMA

全球各大名人見證!!

富爸爸 羅伯特.清岐

認為這是目前全世界 最先進的網路創業系統 !

祕密作者之一 包伯.普克特(Bob Proctor)

肯定此創業系統是一個能夠吸引財富靠近您的平台 !

 


 

美國  SUCCESS 成功雜誌   YOUR BUSINESS 雜誌  報導


A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如果你認為 VEMMA 是傳統的傳直銷,那你就錯囉!

vemma 

如果你認為 VEMMA 是傳統的傳直銷,那你就錯囉!

 

一、要先進幾萬元以上的貨嗎?

不必,一個月只要120美金元,相當於台幣約3960元,

 

二、要試用產品?然後大量使用產品?

不必,因為我們的商品是 "自用即可經營"

而且我想你想大量使用都很難吧…@@!

A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公告:維瑪產品通過SGS檢驗,請安心使用!

 

Image

您要對自己的未來說「Yes」或「No」呢?

VeMMA一個改變您一生的機會,請您一定要好好把握!


 

 點我看 VeMMA全球 火紅 名人推薦的網路事業!

 

 

A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VEMMA擁有全自動化製藥等級的工廠用以生產VEMMA產品,

所有產品以無菌真空低溫加氮氣的技術生產。

 

VEMMA獨家使用"科學指紋分析"技術,

確保所有的山竹果及原料的營養品質和效力。

每一批的生產,都包含了至少200個以上個別的微生物、汙染物、

營養素的測試,並在封蓋前加入氮氣以完全去除罐內殘留的氧氣。


VEMMA為了防止因日曬而影響抗氧化指數,

A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引用: http://tw.myblog.yahoo.com/snow197799/article?mid=51&page=0#52

每天我都會逛逛夥伴們的部落格,今天讓我在小雪家看到這篇文章!! 

超級棒 超級貼切的說~ 大家不仿也仔細看一下唷^^

  

大陸高考滿分作文: "誠信"漂流記 (真值得一看!)  

下面的文章是中國大陸前些年高考的一篇滿分作文 文章樸實簡單,要找出用字遣詞比這篇好的文章實在數不勝數然而為什麼這篇小短文卻可以在千萬中國考生中得到滿分 我覺得理由是它真正的把每一位的心聲說了出來撼動了每一個改考卷的老師的心靈.....

  

話說 "誠信" 被那個 "聰明" 的年輕人投棄到水裡以後,他拼命地游著,最後來到了一個小島上。"誠信" 就躺在沙灘上休息,心裡計劃著等待哪位路過的朋友允許他搭船,救他一命。  

  

A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經營網路事業,在推廣的時候請務必要用真實身分推廣。

  

分享阿俊說的話 >>>

我當初在註冊帳號的時候是用英文"PoChun Ling"報名,現在我在FaceBook貼文,我也開一個專門推廣的帳號,就用我英文"PoChun Ling"來推廣,貼其他地方也是如此。 

性別也是一樣,男生就用男生,不要用女生性別來騙人家註冊。

所以想要在一個好的事業上成功,最重要的是自己本身真正做到誠、正、信、實,人無信不立,網路有很多東西容易讓人有不真實的感覺,甚至根本不信任,當我們提供免費報名的相關資訊,到準會員和我們聯繫上的過程,讓準會員知道,你提供給他們的東西都是真的,準會員就會更加信任我們,我們也才可以幫這些夥伴,達到他們想要賺取的收入,而大家所經營的事業才會穩固。

所以各位夥伴們在推廣的時候,請務必將性別暱稱等填真實內容,名字或是 SKYPE 的稱呼,這樣才會讓將來的準會員更信任你,你才更容易引導他成功,千萬不可用騙的喔!

A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VEMMA 是台灣審核通過合法企業!! 也是 NBA 鳳凰城太陽隊贊助商!! 

 

VEMMA在家網路創業--美商維瑪台灣分公司
是經過公交會審核通過的合法企業
公交會網站查詢第175號排名位置
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VEMMA 運動營養補充飲料

運動完 來一罐 活力再現 !!!

vemma

vemma 

 

<詳細介紹請看 側邊欄位文章分類

A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